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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至2017年,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投资研究室团队,承担了中国社会科学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中国海外利益保护调研”。这个项目的实施背景是,自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爆发之后,中国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迅速增长,然而各种投资受挫甚至失败的案例也此起彼伏。如何通过实地调研来总结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经验教训,更好地保护中国企业的海外投资利益,已经成为一个迫切问题。
 
在这两年时间内,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室团队先后在国内与国际进行了调研。在国内,我们选取了对外直接投资案例非常丰富的浙江省,重点对华立与吉利两家富有代表性的民营企业进行了调研。华立在泰国设立的泰中罗勇工业园目前运行非常成功,而吉利在并购沃尔沃之后也迅速地提升了自己的竞争力与行业地位。在国外,我们选取了欧洲的四个国家进行调研。其中,德国与意大利是欧元区内相对更加发达的经济体,而波兰与捷克则既是富有代表性的中欧经济体,也是一带一路倡议的沿线国家。中国企业对这四个国家既有着丰富的直接投资案例,也有大量的成功经验与失败教训可供梳理总结。
 
在对上述企业与国家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再加上我们对海外利益保护的理论、实践、文献所进行的研究,就形成了目前这本研究报告。这本研究报告分为上下两篇,每篇又分为六章。上篇主要分析海外利益保护的理论与实践。其中第一、二、三章分别梳理特定国家海外利益保护的理论逻辑、相关文献与国际经验。第四章是对各种类型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是否会遭遇政治阻力的定量分析。第五章讨论如何通过签订双边投资协定(BIT)来强化海外利益保护。第六章则分析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企业社会责任。下篇则是我们本轮调研的直接成果。第七、八、九、十章分别分析了波兰、捷克、德国、意大利四个国别案例,而第十一、十二章则讨论了浙江华立与吉利集团两个企业案例。在国别案例中,我们既分析了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进行直接投资的现状,也侧重分析了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遭遇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应对策略。在企业案例中,我们主要总结了其海外投资取得成功背后的逻辑与经验。
 
在对四个欧洲国家进行调研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中国企业的海外直接投资通常会遭遇如下共同问题:第一,欧洲国家对劳动力的保护要比中国更加严格,因此,中国企业通常会面临更高的用工成本、复杂的用工制度、强大的公会力量,以及高企的解雇费用;第二,欧洲国家政府更迭频繁,而不同的政府对待来自中国的直接投资的态度可能大相径庭,政策延续性往往不高,这就使得中国企业的相关投资面临着较高的政治风险。例如,在捷克的中国企业家,就经历了政治环境由冷转热的显著变化,然而,他们也已经开始担心下一轮大选之后的政治环境是否会反转;第三,在2009年至2010年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之后,随着欧洲经济增速显著下降,民粹主义与保护主义倾向有所抬头,这增加了中国企业在这些国家投资面临的难度;第四,在文化、习惯、企业运作、政府监管行为等方面存在的显著差异,也是导致中国企业投资受挫甚至失败的重要原因。
 
例如,我们在波兰进行调研时,几乎在每个地方,都听到波兰方面在谈论A2高速公路项目。A2高速公路连接波兰华沙和德国柏林,是波兰为了2012年和乌克兰联合举办欧洲足球杯而兴建。2009年9月,中国中铁旗下两家全资子公司中海外和中铁隧道联合上海建工、波兰德科玛公司(下称中海外联合体)以13亿波兰兹罗提(约合4.72亿美元)中标A2高速公路中最长的A、C两个标段,总里程49公里。这一中标价格连波兰政府预算的一半都不到,被近20家同业竞争对手向欧盟指控低价倾销。中海外联合体采用了标准的“中国式打法”,也即先报低价获得项目,再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各种变更将价格慢慢抬上去。但这种做法在波兰行不通,波兰当局从始至终强调“以合同为准”。由于中海外联合体着急拿下订单,在没有实现仔细勘探设计、对竞标文本进行法律审查、研究当地法律法规、环保标准、政治经济环境的情况下,就与波兰当局签下总价锁死的合约,以致成本上升、工程变更等都无法从业主方获得补偿,再加上中方联合体管理失控、内部矛盾重重。要按照最初报价如期完工已经不可能。2011年6月,中海外联合体放弃了该工程,导致A2高速公路项目无法按期完工。
 
此次违约引发的直接后果是,波兰公路管理局向中海外索赔数亿欧元,同时禁止联合体四家公司三年内参与波兰市场的公开招标。然而,此次违约的社会成本更是高得惊人:由于中海外联合体拖欠费用引发了多次分包商示威游行和砸办公室等暴力事件,招来波兰政府、社会和媒体对中国企业的广泛批评,造成多个中国企业在波投资项目受到拖累,也使得中国企业的信誉和能力广受质疑。有的项目被搁浅,还有的项目需要当地采购时,被要求特别高的预付款比例和付款担保。即使现在已经过去了五年多的时间,中海外联合体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的善后工作仍未完成,对中国企业的负面影响仍在持续。每当有重大中国在波投资项目时,中海外的案例都会被当地媒体拿出来重温一番。
 
因此,如何避免中国企业在海外投资方面重蹈波兰A2高速公路项目的覆辙,这不仅对于相关企业投资成功,而且对于维护中国企业的海外形象而言都至关重要。这就要求在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在进行项目投资之前,需要高度重视尽职调查工作,特别是要选择非常熟悉当地情况的律师、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其次,在投资的前中后过程中,都需要与东道国政府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密切沟通,避免沟通不畅引发的误解;再次,企业需要非常重视海外投资的社会责任与舆论宣传工作,需要充分处理好企业投资与地方政府、当地社区之间的关系,并利用当地媒体进行积极的公关宣传活动;第四,中国政府也要努力规范中资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避免个别企业的失败案例损害整个中国企业的海外形象。
 
又如,这几年在推动一带一路沿线建设的大背景下,渝新欧、蓉新欧等跨越亚欧大陆的远途铁路运输项目非常引人关注。这是因为,铁路运输能够比远洋运输节约大量的时间成本。然而在本次调研中,使用上述路线进行运输的中资企业告诉我们,至少对他们而言,使用远途铁路运输的综合成本依然显著高于远洋运输。一方面,从中国发出的集装箱在运输过程中面临被盗抢的风险。该公司的集装箱就多次在哈萨克斯坦境内遭遇开箱偷窃。另一方面,目前从欧洲返回中国的火车绝大部分依然是空驶的。一旦没有中国政府向这些项目提供的财政支持,那么远途铁路运输的成本还会进一步上升。由此看来,魔鬼在细节中。很多工程与项目的推进还需要根据实践过程中的反馈来加以调整。
 
那么,应该如何更好地保护中国企业海外直接投资的相关利益呢?从本次调研活动中,我们结合沿途观感以及中国企业家们的建议,提出了如下相关建议:首先,中国政府应该加快与欧盟关于双边投资协定的谈判,以更好地通过双边制度化机制来保障中国企业的海外权益;其次,应该尽快建立市场化导向、激励相容的中资企业海外商会,通过海外商会来配合国家重大经济外交活动、凝聚中资企业力量、梳理中国企业形象,并代表中国企业群体与东道国政府进行沟通与交涉;再次,为了更加及时以及更好地总结并推广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经验教训,中国政府应该牵头设立中国企业海外投资案例库,以及在海外工作的中国企业家的制度化经验分享机制(例如设立相关智库与企业家俱乐部);第四,无论是在进行绿地投资时还是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为了降低来自东道国方方面面的阻力,中国企业都可以考虑引入在当地具有影响力的合作伙伴,或者与在当地具有较强公信力的第三方机构进行合作;第五,中国企业应该强化其海外投资的社会责任,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应该积极地为企业所在海外社区做出贡献,与当地政府与媒体进行更好地交流与互动;第六,中国政府也应该注重规范本国企业的海外投资行为,针对相应行为产生的影响进行奖励或惩罚。
 
总而言之,我们团队在本轮调研过程中,得以把中国企业海外投资的相关实践与我们关于中国海外直接投资的理论研究相结合,把微观案例与宏观数据相结合,感觉受益匪浅。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追求知行合一,这也应该是智库研究的正确路径。仅将此体会,与团队成员以及研究同行们共勉。
 
(笔者为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室主任、中国社科院国情调研重大项目“中国海外利益保护调研”负责人)
 
注:本文为中国社科院世经政所国际投资室调研报告《中国海外利益保护调研》的序言,尚未发表,谢绝传统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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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

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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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Asset Managers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与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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