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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彭博商业周刊,转载请注明出处 

    2013年7月19日晚,中国人民银行宣布,将从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这既包括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但不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也包括取消票据贴现利率管制以及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这意味着,除对金融机构存款利率1.1倍的上限管制外,其他方面的利率管制基本上都放开了。这无疑是中国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

    一个月前,在6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有关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在谈及金融如何支持实体经济时的表态就令人耳目一新。过去,中国政府总是将利率、汇率市场化改革与资本账户可兑换作为一个整体来表述,但李克强总理在这次会议上只推及加快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而且将其置于首要的结构调整措施中。此后市场就一直在猜测利率市场化改革是否会提速。尽管如此,但央行的举措来得如此之快,且不仅仅是再度下调贷款利率下限,而是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这就有些出乎市场的意料了。

    笔者认为,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来解读央行本次全面放开贷款利率管制的举措。

    首先,这是中国政府通过渐进方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有助于改革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一方面,贷款利率下限的完全放开,将会进一步考验商业银行的自主定价能力,从而促进商业银行采取更加差别化的定价策略,并进一步完善贷款风险管理体系;另一方面,在存款利率上限依然存在的前提下放开贷款利率下限,这可能导致商业银行的存贷款息差显著收窄,从而既会促进商业银行转为向风险溢价更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服务,也会敦促商业银行去积极开拓传统借贷之外的其他业务领域、加速其结构转型。

    其次,这一举措的直接受益者是央企、大型地方国企、上市公司与部分资质较好的政府融资平台,而非中小民营企业。过去两年内,企业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的,仅占贷款总规模的15%左右。2013年第一季度,仅有11%的新增贷款利率低于基准利率。而能够享受到低于基准利率的优惠利率的,则是规模雄厚、信用记录良好、享受政府隐含担保的央企、大型地方国企、上市公司与部分优质政府融资平台。贷款下限的取消,既有助于一些中小规模商业银行通过降低贷款利率来吸引大企业客户,也有助于商业银行整体从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市场上争取大企业客户。然而,这必然是以存贷款息差的进一步收窄为代价的。

    再次,取消对农信社的贷款利率上限管制,这一方面颠覆了传统上对高利贷(超过基准利率4倍)的定义,另一方面能够帮助农信社更好地覆盖小微企业贷款与三农贷款的风险。这有助于增加小微企业与农业的贷款可获得性,从而降低小微企业与农业的真实贷款成本。不过,全面提升农信社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治理水平,是更好地发挥农信社为中小客户提供金融支持的前提条件。

    第四,这一举动相当于间接地、局部地降息。当前宏观经济增速仍在下行、经济自主增长动力疲弱,需要宏观政策的适度放松。然而,货币政策调整又受到房价全面上涨、制造业产能过剩、短期资本外流的制约,央行在下调基准利率方面遭遇掣肘。在这一背景下取消贷款利率限制,有助于降低企业的真实融资成本,从而稳定投资增速。不过如前所述,一方面能够享受优惠利率的企业是有限的,另一方面央行并未放开个人住房利率贷款的下限,能够从中直接获益的群体是有限的,这甚至可能强化当前“国强民弱”的企业格局。

    第五,相对于贷款利率取消下限管制,笔者认为,存款利率取消上限管制更为重要,后者意味着中国的利率市场化进程的基本完成。存款利率管制是具有中国特色的金融抑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居民财富向政府与企业转移的重要渠道,也是中国传统经济增长模式的基石之一。要真正改变国民财富在部门之间的分配、转变中国经济增长模式,存款利率自由化是不容回避的。目前阻碍存款利率市场化的因素,一方面源自以商业银行为代表的既得利益集团的反对。据说,本次央行的举措原本是包含将存款利率上限由1.1倍提高至1.2倍的,然而在反复博弈之后被迫取消;另一方面是配套措施的缺失。从国际经验来看,要避免利率自由化引发银行恶性揽储乃至爆发危机,需要事先建立存款保险机制与金融机构破产机制。因此,为进一步推进利率自由化,中国政府应加快建立上述机制。预计中国政府在未来将会渐进地推动存款利率市场化,而大额定期可转让存单(CD)可能成为下一阶段中国央行推进存款利率市场化的着力点。

    需要指出的是,利率市场化通常会伴随着金融风险的上升。例如,日本的经验表明,利率市场化导致的存贷款利差收窄,使得商业银行不得不将更多资金投入更具风险的资产市场,从而最终形成了资产价格泡沫。因此,在利率市场化的过程中,中国政府应加强宏观审慎监管,以避免金融市场内系统性金融风险的累积乃至爆发。

    迄今为止,中国政府已经在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形成机制的市场化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然而,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形成机制尚未市场化,而人民币基准存款利率依然存在严格管制。在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市场化改革尚未结束之前,中国政府在资本账户全面开放的问题上仍应该小心谨慎。毕竟,适度的资本账户管制能够帮助我们应对在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市场化改革过程中陆续浮出水面的各种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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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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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副主任、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曾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国际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国际投资研究室主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Asset Managers私募股权基金经理与平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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