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文发表于《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5年第1期,转载请注明出处。为方便阅读,此版本省略了实证研究部分、参考文献与注释,全文请参见中国知网。
摘要:华侨华人商会在中国企业“出海”过程中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手工收集华侨华人商会数据,实证检验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影响。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有正向影响。机制检验表明,华侨华人商会可以发挥民间外交职能,当东道国与中国有外交往来时,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的促进作用会更为显著。当企业到地理距离邻近中国、法治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道国投资时,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有积极的正向影响。进一步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OFDI的促进作用尤为凸显;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道国中,华侨华人商会展现出对OFDI显著的正面效应。
华侨华人商会作为重要的海外侨胞社团组织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桥梁。目前,海外华侨华人数量已达6000多万,分布在世界近200个国家和地区。海外侨界专业人士有400多万人,中国华侨商会有800多家会员企业。国务院侨办会同各涉外部门密切与海外侨胞联系,将推动华侨权益保护立法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积极为侨胞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搭建平台、优化环境,让高质量发展成果进一步惠及广大侨胞。《关于新时代加强基层侨联建设的指导意见(2019)》和《中国侨联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提及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和侨务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群团发展道路,最大限度地团结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最大限度地调动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独特优势。在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发挥华侨华人商会在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等方面的优势,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为此,深入探讨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OFDI)的影响,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价值。
现有文献就华侨华人对中国OFDI的促进作用有较多的研究,但探讨华侨华人商会的研究还有待深入。学者们就华侨华人是推动中国“走出去”企业海外发展的重要力量已达成共识(Rauch and Trindade,2002;Gao,2003;姜建刚和王柳娟,2014;刘乐,2022)。但在实践中存在两者的合作对接明显不足的问题。有学者指出,充分利用侨务部门、华侨华人与“走出去”企业三者之间的耦合关系实现金融、财税、政策、咨询与服务的同步协作是关键(汪群等,2019)。与此同时,侨商二代三代日益成为建设“一带一路”的重要力量。当前,新生代华商参加地缘性社团和血缘性社团意愿较低,但其对参与商会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徐晞和魏菲,2021;任娜,2022)。总结而言,相对于华侨华人,华侨华人商会在促进中国企业OFDI过程中的重要性日益突出。为了有效评估华侨华人商会在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中的积极作用,本文手工收集华侨华人商会数据,实证检验其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并从民间外交职能、缓解信息不对称两个角度做进一步的深入分析。
本文有三方面的贡献。第一,现有研究多探讨华侨华人网络对OFDI的影响,多从中国移民人数占东道国人口总数的比重进行分析。有少部分文献聚焦特定国家进行分析,诸如美国华人商会(徐晞,2016)、新加坡中华总商会(张慧梅和刘宏,2020)、南洋地区中华商会(贾俊英,2023)等。鲜有文献采用跨国样本数据探讨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企业OFDI的影响。为此,本文手工收集全球107个国家华侨华人商会数据进行实证检验,本文的研究发现是对现有文献的有益补充。第二,大量研究围绕华侨华人网络以及商会的经济效应展开,然而研究华侨华人商会对海外投资的影响仍然有待深入。华侨华人商会不同于分散化的华侨华人群体,是非官方、自发性的社会组织,在开展民间外交、促进信息共享、维护海外利益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本文希望在企业“出海”的新时期背景下,丰富拓展有关华侨华人商会功能和作用的证据。第三,本文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可以通过发挥民间外交职能、降低信息不对称来促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可以为海外侨胞参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助力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参与路径。
一、文献综述与理论分析
(一) 文献综述
与本文直接相关的文献有三支:第一支涉及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影响因素; 第二支涉及华侨华人对OFDI的影响;第三支涉及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的影响。
当前,OFDI影响因素的文献较多,主要围绕如下三方面进行分析。其一,从宏观东道国角度,学者研究发现东道国市场规模越大、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税率越低,对OFDI投资吸引力越大(Merz et al.,2017;刘志阔等,2019)。而东道国的政府稳定性越高、内战风险越小、法治水平越高,知识产权保护越好,其对OFDI投资吸引力越大(韩剑和徐秀军,2014;Saravia et al.,2017;Ivus et al.,2017;石慧敏和王宇澄,2018)。其二,从双边因素角度,学者们发现东道国与母国间的相对制度质量会形成制度距离,制度距离会对境外投资企业产生进入壁垒(Di Guardo et al.,2016),而良好的双边政治关系可以弥补东道国制度环境的不足,促进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刘晓光和杨连星,2016;闫雪凌和林建浩,2019)。例如,中国对非洲援助能有效促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孙楚仁等,2021)。其三,从微观企业异质性角度,学者研究发现企业生产率、资本密集度、研发密度、企业产权性质、融资约束、高管特征、财务状况等企业异质性特征会影响OFDI投资决策。
华侨华人对OFDI的影响的相关文献发现,华侨华人作为非正式制度安排,在促进中国OFDI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从影响机制来看,利用行业协会和华侨华人网络可以弥补政府主导型的海外利益保护机制存在的资源有限问题(吕晓莉和徐青,2015)。华侨华人群体不仅能够积极推动国家间的经济贸易合作,依托独特的跨文化融合优势深化文化交流互鉴,还能有效促进国家间政治关系的和谐稳定发展,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支撑(黄晓坚,2018;崔守军和张政,2018;张伟玉等,2021)。
华侨华人商会促进中国OFDI的重要作用日益凸显。华侨华人往往通过华人社团建立社会关系网络。研究发现华人社团可以分为以宗亲会为代表的血缘性组织、以同乡会为代表的地缘性组织、以商会为代表的业缘性组织。当前,相对于血缘性组织和地缘性组织,以商会为代表的业缘性组织在凝聚华商力量,特别是凝聚新生代(二代三代)华商力量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任娜,2022)。
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影响的相关研究主要围绕如下两方面展开。其一,华侨华人商会作为重要的海外华侨华人社团组织,是中国企业走向世界的重要桥梁,在助力中国企业进行高质量海外投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华侨华人商会作为一种非正式制度,相对于正式制度安排,非正式制度是嵌入到社会环境中的一种不成文的规则和约束,包括社会关系、文化习俗等(衣长军等,2017;刘晓丹和张兵,2019)。由于中国正式制度有待完善,中国企业在商业运作过程中,倾向于通过关系网络等非正式机制来减少市场不确定性并降低交易成本,这种非正式制度机制在中国OFDI过程中同样发挥重要作用(衣长军等,2017)。其二,从影响渠道来看,华侨华人商会具有民间外交、信息交流共享平台、保护企业海外利益、履行社会责任等基本职能。近年来,华侨华人商会参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作用日益凸显,华侨华人商会围绕着“五通”参与共建“一带一路”的新型职能日益突出(陈胤默等,2023)。张伟玉等研究发现,华商参与“一带一路”普遍存在渠道不畅、项目对接难、融资难度大、跨境资金流动难、汇率波动大等实际困难,面临政治、经济和法律三大风险,上述困难和风险可以通过充分发挥华 侨华人商会的积极作用加以应对(张伟玉等,2021)。
梳理现有研究发现,学者们关于OFDI影响因素的研究已较为充分,就华侨华人细分领域的研究多从华侨华人网络进行分析。少部分文献关注华侨华人商会作为特定海外组织对OFDI的重要影响。但该类研究鲜有采用跨国样本数据探讨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企业OFDI的影响。从全球层面来看,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影响如何?其影响路径如何?值得关注和探讨。
(二)理论分析
基于华侨华人商会的特征和优势,本文认为华侨华人商会可以从两个渠道促进中国企业OFDI,助力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一是发挥民间外交职能,华侨华人商会可以代表母国处理与东道国政府的关系,发挥民间外交官的作用。二是降低信息不对称,华侨华人商会为母国和东道国搭建多层次交流平台,为母国企业提供在东道国投资经营的咨询服务,帮助企业降低信息不对称。
在发挥民间外交职能方面,华侨华人商会可以保护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海外利益。华侨华人商会的一个重要职能是代表母国政府和企业协调与东道国政府之间的关系,要求东道国政府提供更加自由、开放的商业环境,完善法律以保护企业的财产权益,并提供一系列优惠政策(王碧珺和李修宇,2019)。“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众多、情况各异,传统和非传统安全风险频发,相关地区并非中国传统优势的集中地,所有这些风险因素都增加了中国海外利益的维护难度(郎帅和辛璐璐,2018)。近年来,中国对外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国际交往日益密切,中国海外利益面临的外部风险、保护需求和预期收益也迅速增加,但由于风险承受和管控能力仍相对有限,国内政策支撑体系和制度保障体系仍不完善,企业国际竞争力和社会责任感不够强,国内各利益主体之间、中国与东道国之间协同性不足等原因,中国海外利益拓展反而加剧风险与收益之间的失衡(王玉主和李博艺,2020)。崔守军和张政指出海外侨团拥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应充分发挥海外侨团在“一带一路”安保体系中的“安全杠杆”作用,进一步营造“大侨务”工作氛围、加强侨团自我建设和团企共建、完善“华助中心”服务平台以及推广海外安全联防机制(崔守军和张政,2018)。
在降低信息不对称方面,华侨华人商会可为OFDI企业提供东道国法律、政治、税务等方面的信息和相关咨询服务,降低OFDI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而面临的交易成本过高问题。相对于国内投资而言,中国企业进行对外直接投资时,会面临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华侨华人商会在东道国法律、政治、税务等方面的信息优势,可为OFDI企业提供信息交流平台,从而降低OFDI企业所面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杨亚平和高玥指出应充分利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海外华侨华人组织,建立东道国海外华侨华人关系网络与海外直接投资联结机制,推动我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直接投资的新发展(杨亚平和高玥,2017。与此同时,华侨华人商会与中国各级政府机构和企业之间,通过一系列机制形成以国家为中心的制度化跨国网络,这种多层次、多模式的联系、对话与互动,将强化华侨华人商会在居住国和祖籍地之间的双重嵌入特征(任娜和刘宏,2021),有利于华侨华人商会为OFDI企业提供信息咨询服务,降低“一带一路”项目投资过程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企业投资效率和项目成功概率。
二、实证研究设计
三、基准实证结果
四、稳健性检验
五、机制检验
六、进一步研究
七、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本文手工收集华侨华人商会数据实证检验其对中国OFDI的影响。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对中国OFDI有着显著的正向影响。机制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通过发挥民间外交职能和降低信息不对称促进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当东道国与中国有外交往来,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的促进作用会更为显著。当企业到与中国地理距离较近的东道国、法治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道国投资时,华侨华人商会对OFDI的正向影响更为显著。进一步研究发现,华侨华人商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对OFDI的促进作用尤为凸显;在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东道国中,华侨华人商会展现出对OFDI显著的正面效应。
基于研究发现,提出如下政策建议:第一,在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要积极发挥华侨华人商会的“桥梁”作用,充分发挥华侨华人商会在信息、技术、资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优势。在日益复杂的国际环境下,发挥华侨华人商会的积极作用助力中国企业“出海”,保护中国企业海外投资利益。第二,中国政府应重视华侨华人商会在海外的影响力和发展,做好商会统计和管理工作,搭建商会网络信息服务平台。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还未在商务部和外交部成立登记在册的华侨华人商会。中国政府可以鼓励华侨华人在此类国家成立官方在册的商会组织,以更好地发挥华侨华人商会的民间外交职能。第三,中国企业在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进行投资时,可与东道国的华侨华人商会联系,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依托商会在东道国的信息优势和影响力,降低“出海”企业信息不对称问题,规避企业海外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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